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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中心發布時間:2022-09-05 1406 次瀏覽
9月2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表決全票通過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將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訂,實現農產品從田間地頭到百姓餐桌的全過程監管。
現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是2006年制定的,2018年對個別條款進行修正。2018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執法檢查時建議抓緊修訂,全國人大代表提出修法議案。修改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列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和2021年度立法工作計劃。2021年10月,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初次審議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修訂草案;2022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對修訂草案進行二次審議;2022年9月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表決全票通過修訂后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法。
此次修訂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堅持全面體現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和最嚴肅的問責“四個最嚴”要求,從生產環節到加工、消費環節,做好與食品安全法的銜接。